113年6月28日,板橋區新民街某公寓1樓發生火警,住戶於廚房炒菜忘記關閉爐火,在寢室休息,煙霧彌漫家裡四周,家中住警器傳出「嗶~嗶~嗶~,火災,火災,發生火災,火燒厝快跑」的警示聲音,鄰居聽見住警器鳴動聲響後馬上通報消防隊。
消防人員到場後由屋主開門,立刻將鍋具移除降溫,所幸住戶及早發現並及時通報消防隊,才沒有造成嚴重事態及人命傷亡,多虧了住警器的作用。
政令宣傳 《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》第5條:
1 #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
2 #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宅
3 #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者, 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,均應強制安裝 #住警器。未安裝且經限改仍未改善者,將依本條例處 #6千元以上至3萬元以下罰鍰。
#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
#強制違章戶及租賃戶及火警戶安裝住警器
#房東
#租客
#違章頂加戶注意囉
#每月記得測試一次
#寢室廚房走廊皆安裝
#我是板橋人
#北海六號安 #新北消防發爾麵
出自:新北消防第一大隊臉書粉絲專頁